报关员考试2005年复习笔记二十六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31: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二)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
海关通过查验,核实有无伪报、瞒报、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行为,同时也为海关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
(1)查验地点
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但是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能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查验作业。
(3)复验和径行开验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依法对已经完成查验的货物进行复验,即第二次查验。海关复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仍然应当到场。

径行开验是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海关行使“径行开验”的权利时,应当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或其他见证人到场,并由其在海关的查验记录上签字。

2.配合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配合查验的工作如下:
(1) 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2) 了解和熟悉所申报的货物的情况,回答查验关员的询问,提供海关查验货物时所需的单证或其他资料。
(3) 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4) 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关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
① 开箱的具体情况;
② 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
③ 提取货样的情况;
④ 查验结论。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应即签字确认。

3.货物损坏赔偿
在查验过程中,或者证实海关在径行开验过程中,因为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赔偿。海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在实施查验过程中,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搬移、开拆、重封包装或者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含扣留或代管期间)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
(3)海关正常查验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4)在海关查验之前已发生的损坏和海关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的损坏、损失。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海关不负赔偿的责任。

(三)缴纳税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将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提交给货物进出境地指定海
关,海关对报关单进行审核,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先由海关查验,然后核对计算机系统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缴款书或收费票据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在试行中国电子口岸网上缴税和付费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通过电子口岸接收海关发出的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在网上向签有协议的银行进行电子支付税费。一旦收到银行缴款成功的信息,即可报请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详见本书第六章第六节。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免税费或接受担保以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一般由海关在进口货物提货凭证或者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进口提货凭证或者出口装货凭证,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作出现场放行决定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将“海关放行”报文发送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计算机上自行打印海关通知放行的凭证,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2)货物结关是进出境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简称。进出境货物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完所有的海关手续,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与进口有关的一切义务,就办结了海关手续,海关不再进行监管。

(3)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货物已经结关,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已经办理了所有海关手续,因此,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即等于结关;另一种情况是,货物尚未结关,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放行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并未全部办完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在一定期限内还需进行后续管理,所以该类货物的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不等于结关。

2.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单、运单、提货单等),凭以到货物进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邮局等地的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出口提货凭证(运单、装货单、场站收据等),凭以到货物出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邮局等地的海关监管仓库办理将货物装运上运输工具运离关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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