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第30讲(讲义):进出口税费的缴纳和计算(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37: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定义:

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原产地规则类别:

1、优惠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参见教材231--232)

(2)增值标准

①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受惠国完成

②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分的价值站进口货物FOB的比例,在不同的协定框架下,增值标准各有不同:

※《曼谷协定》 增值部分不超过50%

※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 增值部分不超过60%

※CEPA香港、澳门 增值标准为30%

※《东盟协议》 原产于自由贸易区的成分不少于40%

(3)直接运输标准(参见教材232—233)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参见教材233)

(2)实质性确定标准

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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