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辅导:法律体系与法律要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01 14:53: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

2.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

3.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

4.法律体系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二)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法律体系是由若干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

中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划分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主次原则。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科教文卫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法律要素

法律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因素或元素。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和概念三种要素构成。

一、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1.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3.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应当将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二、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直到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二)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宽广;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而不同强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

三、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术语)。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1.依照法律概念所涉及的因素,可将其分为四类:主体概念、关系概念、客体概念、事实概念;

2.依照其所涉及的内容,法律概念可分为: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

下面来看一些历年真题:

2006年真题:

8、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考虑和坚持的原则是(B)

A、客观原则 B、目的原则 C、平衡原则 D、发展原则

[分析]我国法学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分别是: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和主次原则。其中,目的原则直接体现了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有助于帮助人们了解、掌握本国现行法律。目的原则是最应首先考虑和坚持的原则,如果划分不利于该原则,划分法律部门就毫无意义。故本题答案为B.

1、(分析题)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问题:

(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

(2)运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论和知识,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从行为模式角度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种类。

(4)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哪一种类

[分析](1)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属于部门规章或行政规章。

(2)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范围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即作为或不作为的具体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部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为假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为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和“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是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

(3)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则”;从“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命令性法律规则”;因为禁止性法律规则和命令性法律规则可以合称为“义务性法律规则”,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总体上属于“义务性法律规则”。

(4)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行政法,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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