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0 15:06: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称《就业促进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0 号主席令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业促进法》的颁布,是继刚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之后,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对于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把握立法精神及重点内容,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切实加强宣传普及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促进就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制定《就业促进法》,将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制化和制度化,对于扩大就业、减少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所确定的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市场就业、平等就业和统筹就业的基本制度,宣传国家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的措施,宣传对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的政策和措施,使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促进就业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系统人员学习《就业促进法》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本系统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就业服务、职业培训鉴定、法制、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就业促进法》,理解精神实质,把握重点内容,如促进就业的政府职责、政策支持、工作机制、就业援助、财政投入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做好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等各方面的准备。


相关文章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经验总结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铁钢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42号--关于发布《塞尺检定规程》等20个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7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人事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有关工作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