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0 15:04: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下半年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展〔2007〕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国家物资储备局: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粮食局2007年第3号公告精神,现就开展2007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中央储备粮合理布局的需要,2007年下半年申报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范围原则上包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4省(市)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其他省(区、市、单位)2006年12月前曾申报过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本次暂不受理上述范围以外企业的申请。

  二、时间要求

  拟申请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首先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受理企业申请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现场核查、初审等工作后,应于2007年11月5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三、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应使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申请系统”软件制作,其中财务方面需提交的近两年数据是指2005年、2006年两个年度数据。企业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一份)。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正式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两份),受理通知书、现场核查记录表及初步审核意见(一份),企业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通过“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省级受理系统”软件制作的电子数据(一份)。软件可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行政许可栏目中(www.chinagrain.gov.cn/xzxk/dczg.html)免费下载。

相关文章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30号--发行2007年特别国债(三期)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7年9月2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国家测绘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精诚铜业”和“澳洋科技”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7年9月1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主蒸汽安全阀定值校验特许申请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道路运输工作会议材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225号)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