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32: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进入汛期以来,我国西南、华南、华东地区连降暴雨,引发了严重的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末至8月上旬,滇黔川渝甘陕等地还将有强降雨过程,这些地区将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期。7月29日,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抗洪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现就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及时部署各项防灾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雨情严重期间,必须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轮流在岗值班,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亲自带班。

  二、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已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省、市、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同级气象部门紧密合作,加强预报预警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短时预报。

  三、切实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传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对发生的险情、灾情,必须按规定时限迅速上报。

  四、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小分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一遇险情、灾情及时赶赴现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梳理各种应急准备工作,不得出现任何疏漏。高等级预报发出后,人员、车辆及其它应急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待命。

  五、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分赴高等级预报范围内的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协助山区农村、厂矿工地、街道社区进行隐患排查、险情巡查,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和应急抢险工作。

  部将于今日下午起,再派出3个专家工作组赶赴滇黔甘陕等地,协助和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相关文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宏迈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1号--商务部赋予企业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命名资助山西省阳城县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海南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孙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