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5号--关于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不予适用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30: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25号)


关于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不予适用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合作条约意义下的指定局,对2007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以下条款不予适用:

  1.第 20条第3款(a)(ii)、 第20条第3 款(b)(ii)、第20条第5款(a)(ii)、 第20条第5 款(d)以及 第20条第6款;

  2.第49条之三第1款(a)至(d)以及第49条之三第2 款(a)至(g)。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合作条约意义下的受理局,在适用2007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26条之二第3款(a)的规定时,理由(i)和(ii)均予接受。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六日

  附:
第一二五号公告的说明

  经修改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07年4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细则修改共涉及12条,是近年来PCT体系变化较大的一次。
  有关专利合作条约及细则修正和修改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关国际专利合作联盟大会(PCT大会)关于上述修改生效和过渡性安排的决定,可以参考从国际局或者WIPO网址:www.wipo.int/pct/en/meetings/assemblies/reports.htm上获取的PCT大会的相关报告。07年4月1日生效文本的信息,可以分别参阅2005年PCT成员国大会通过的修改(注1:见文件PCT/A/34/6,查阅网址: 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en/pct_a_34/pct_a_34_6.doc) , 2006年PCT成员国大会通过的修改(注2:见文件PCT/A/35/7,查阅网址:www.wipo.int/edocs/modocs/pct/en/pct_a_35/pct_a_35_7.doc),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PCT实施细则全文(注3:英文文本,查阅网址:www.wipo.int/pct/en/texts/pdf/pct_regs_april_2007.pdf)。

相关文章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同意尼日利亚莱基自由区开发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海油工程尼日利亚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涉及公共安全的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5号--关于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不予适用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支撑计划中医药咨询专家委员会和项目办公室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