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罗碧仙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37: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罗碧仙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84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罗碧仙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财险〔2007〕7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罗碧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李记华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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