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文明行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36: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交通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文明行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交体法发[2007]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为深入贯彻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宣传展示交通行业干部职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树创”活动、认真做好“三个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部决定于2007年组织开展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全国交通行业文明职工标兵和全国交通行业精神建设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并对已经命名的文明行业进行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表彰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利手段和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将本系统内在开展“学树创”活动和践行“三个服务”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以便更好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充分展示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创新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和和谐交通提供精神动力。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过程,注重实效。要以推荐、表彰先进为契机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要把推选表彰工作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改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使推选表彰过程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入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素质的过程。

  四、广泛宣传,掀起“学树创”活动新高潮。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发现树立一批各系统、各门类的先进典型。要深入挖掘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交通职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掀起“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的新高潮。

相关文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有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
2008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意见
交通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文明行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