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旭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1: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旭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79号)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国泰基金管理公司金旭女士任职资格的申请》(国泰基人[2007]1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金旭(身份证号码:110108196901181865)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金旭任你公司总经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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