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鸿远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1: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鸿远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批复
(证监发行字[2007] 155号)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王鸿远同志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国信[2007]15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8号)、《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0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相关文章


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新闻公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鸿远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批复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7年6月22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丁筱云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