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2008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0: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办场字[2007]113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2008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
根据《林木种子质量治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委托你中心(委托书见附件1)对有飞播任务省(含自治区,下同)和产种大省的林木种子及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苗木进行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省份
(一)林木种子: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陕西。
(二)苗木:吉林、黑龙江、山东、四川、贵州、新疆。
二、抽查依据
《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治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治理办法》和《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治理办法》等。
三、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和良种审定公告。
四、抽查内容、检测项目
(一)抽查内容
1、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是否具有林木良种审(认)定证书。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销售的林木种苗是否附有标签。
3、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是否进行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4、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档案情况,近3年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是否齐全。
5、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种子法》的规定确定采种林,是否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林木种子产地情况。
8、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
(二)检测项目
种子: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含水量。
苗木:地径、苗高、根系。
五、要求
(一)要及时与被抽查省联系确定最佳抽查时间,苗木抽查从被抽查省报送的有育苗任务的县中确定10个县。种子抽查为省、市、县的种子存放地点。每个省抽查20个种批以上,每个县抽查3个苗批以上。近3年已被抽查的县不再重复抽查。2002年以来已抽查的地点见附件2。
(二)要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的有关规定,按照标准的要求切实规范抽查程序和方法,保证抽查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被抽查单位的林木种苗质量情况。
(三)要严格按照《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委托书》的委托事项和权限进行现场处理,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我局并通知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要与被抽查省加强合作,相互配合,确保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抽检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五)要在每个省外业抽查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抽查结果(相关表格见附件3、4、5、6),全部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抽查总报告(格式见附件7),逾期取消下一年度承检资格。
附件:1、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委托书
2、2002年以来国家抽查地点汇总表
3、林木种子质量抽查结果表
4、苗木质量抽查结果表
5、林木种子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
6、苗木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
7、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总报告格式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7年6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关于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7年6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2008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