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崇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7: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崇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603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律责任人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07〕23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陈崇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郭薇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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