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金满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7: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金满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604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李金满同志法律责任人资格的申请》(渤财发〔2007〕15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李金满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王守轩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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