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117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6: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117号)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变更的请示》(德邦证字[2007]第04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查,决定批准你公司住所地由“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层”。

  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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