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核准贵州省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函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9: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商务部关于核准贵州省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函
(商建函〔2007〕37号)


贵州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报送贵州省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和推荐承办企业的请示》(黔商呈〔2007〕48号)收悉。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精神,对你厅推荐的承办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下列27家企业作为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予以备案:麻江县农资日杂公司、麻江县兴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榕江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榕江县供销社兴农发展公司、镇远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贵州省都匀供销化肥有限公司、独山县农资日杂公司、瓮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农资公司、六枝特区农资公司、盘县农资公司、盘县工业品联销公司、毕节市供销贸易公司、毕节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黔西县供销社农资经营有限公司、织金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赫章县农资公司、大方县金铭有限责任公司、镇宁自治县农资公司、平坝县农资公司、兴义市百货总公司、兴义市农资公司、贞丰县农资日杂公司,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贵阳筑农供销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遵义地区农资日杂公司、贵州南长城企业集团金滩商业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省乡镇和行政村数量以及两年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核准2007年农家店建设规划4000个。望你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积极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并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严格界定农家店建设范围(经营单一品种商品的药店、香烟店、农副产品店、肉店、家用电器店均不属于农家店),同时,将农资农家店比重严格控制在30%以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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