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4: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下称国务院31号文件),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国务院31号文件明确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于加强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对于遏制工业用地压价竞争、低成本过度扩张,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建立完善土地市场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于从源头上防治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落实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二、明确范围,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一)政府供应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或租赁,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二)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前,市、县人民政府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可以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租赁,但必须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有关规定,将意向出让、租赁地块的位置、用途、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和土地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后,抓紧签订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超过上述期限的,应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

相关文章


监察部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鑫恒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核二0二厂压水堆核电站燃料元件生产线建造许可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