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2007修订)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5: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环办〔200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级工业总公司,全国性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等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的各项管理工作,促进环境保护科技事业发展,我局对2004年印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予以发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

  附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及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奖励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环保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科技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国科奖字第11号),设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奖”)。

  第三条 环保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遵循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金主要根据自愿原则,由社会、企业等多方面筹集。

  第四条 环保科技奖面向全社会,凡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完成单位、组织或个人均可申报。

  第五条 环保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相关文章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表彰全国林业产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2007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陈化粮购买资格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