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62号--关于批准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5: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62号)


关于批准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请示》(漳政[2006]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和南靖县山城镇、靖城镇、丰田镇、龙山镇、金山镇、船场镇、南坑镇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天宝高蕉、天宝矮蕉。

  (二)立地条件。

  平原冲积地选择地势较高、地下水位0.8米以下的开阔地为宜。丘陵台地选择半山坡且坡度在25°以下,东南向、避风向阳、空气流通的地带。土层厚度80厘米以上,疏松、肥沃、砂粘适中、pH值5.8至6.4之间。蕉园还应水源充足,排灌方便。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

  (1)吸芽苗:

  要求种苗品种纯度≥98%;根白色粗壮,新根发达;球茎无破裂,直径在7厘米以上,切口面积应小于球茎表面积的1/4;叶鞘紧凑直立,茎叶翠绿色,叶片舒展呈正常生长状态;苗高在30厘米以上;无病毒和其他检疫性病虫害。按苗高和球茎直径分为一级、二级两种。

  吸芽苗分级要求

  单位:厘米


┌──────────┬─────────────────────────────┐

│    项目    │          指       标          │

│          ├──────────────┬──────────────┤

│          │      一级      │      二级      │

├──────────┼──────────────┼──────────────┤

│    苗高    │     50.0以上     │     30.0以上     │

├──────────┼──────────────┼──────────────┤

│   球茎直径   │     9.0以上      │     7.0以上      │

└──────────┴──────────────┴──────────────┘



相关文章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第22号--发行2007年第三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
文化部关于同意盟邦(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62号--关于批准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项目建设要求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63号--关于防止布基纳法索流脑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措施遏制铝冶炼投资反弹的紧急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