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应对欧盟限制使用及销售全氟辛烷磺酸指令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5: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应对欧盟限制使用及销售全氟辛烷磺酸指令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3月26日 国质检检函[2007]21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06年12月27日,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 (2006/122/EC),该指令是对理事会《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指令》(76/769/EEC)的第30次修订。该指令将对纺织服装、皮革、地毯等许多出口产品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维护我国出口产品正常贸易的发展,各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出口企业宣传欧盟指令的要求,并做好对欧出口产品全氟辛烷磺酸检验工作。
  附件:1.欧盟通过限制使用销售全氟辛烷磺酸(PFOS)立法简况
  2.欧盟2006/122/EC的指令(原文)(略)

  附件1:
  欧盟通过限制使用销售全氟辛烷磺酸(PFOS)立法简况

  2006年12月17日,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2006/122/EC),该指令是对理事会《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指令》 (76/769/EEC)的第30次修订。

  一、2006/122/EC指令产生背景
  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s-PFOS)以阴离子形式存在于盐、衍生体和聚合体中,因其防油和防水性而作为原料被广泛用于纺织品、地毯、纸、涂料、消防泡沫、影像材料、航空液压油等产品中。
  2002年12月,OECD召开的第34次化学品委员会联合会议上将PFOS定义为“持久存在于环境、具有生物储蓄性并对人类有害的物质”。
  依据欧盟部长理事会(EEC)793/93号《关于评估和控制现有物质危险性的法规》,英国向欧委会提交了PFOS危险评估报告和减少PFOS危害的策略以及该策略的影响评估。
  欧盟健康与环境危险科学委员会(SCHER)对英国提交的策略进行了科学性方面的审查,于 2005年3月18日确认了PFOS的危害性。
  基于上述原因,欧委会于2005年12月5日提出了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建议和指令草案,并对该建议实施的成本、益处、平衡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2006年10月30日,欧洲议会以632票比10票通过了该草案一读,2006年12月12日指令草案最终获得部长理事会批准,2006年12月27日指令正式公布并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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