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意见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2: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意见的通知
(民函〔2007〕97号)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日前,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综治办〔2007〕20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开展平安边界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创建平安边界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基层,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妥善处理边界纠纷矛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是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新载体。民政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平安边界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在宣传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政策、调处边界争议、消除纠纷隐患、掌握边界信息动态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建设平安边界的合力;有利于及时妥善化解边界矛盾,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有效整合界线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界线管理工作水平。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勘界和界线管理工作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边界地区情况复杂,加之诸多主客观因素,边界地区各类矛盾纠纷仍时有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以此推动界线管理工作整合与水平提高,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二、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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