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3: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7〕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经过科技部与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我部已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部省会商工作制度,共同推动重大科技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实践证明,部省会商是部省双方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系统推进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工作、加强对地方发展的科技支撑的一项创新机制,是科技部加强地方科技工作,密切部省工作联系的重要举措和工作平台。
  “十一五”期间,部省会商工作要按照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目标,以有效集成中央和地方政策、人才、项目、资金等科技资源为切入点,以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工作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整体促进地方科技工作发展,促进区域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
  部省会商要加强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方在科技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三个方面的对接,提升地方科技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层次。会商工作重点要坚持突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最为关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要充分体现各地不同的工作特点,突出区域特色,着力创新;部省会商以地方为主,鼓励区域合作和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集成优势科技资源与会商省份的需求对接,发挥科技在区域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为规范、有序地推进部省会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部在认真调研和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
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科技规划纲要》),提升科技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影响力,科技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开展部省会商合作专项工作(简称“部省会商工作”)。为有效、有序、持续推进部省合作,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相关文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醒投资者首创权证即将终止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醒投资者万华权证即将终止交易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关于做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荣清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命名和认定中央企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