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鸿义和陈甦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5: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鸿义和陈甦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324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众孚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发〔2007〕15号)收悉。经审核,张鸿义、陈甦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意其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

  请你公司相关独立董事在正式任职前,按照规定在有关媒体上就其独立性发表声明,并承诺勤勉尽职,保证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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