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维建继续担任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7: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维建继续担任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235号)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的请示》(金盛发〔2007〕1-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黄维建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2007年3月7日至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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