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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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232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拟设立重庆等7家分公司的请示》(太平寿〔2006〕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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