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7: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72号)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请示》(富国基金字[2006]第20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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