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5号--关于批准对政和白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6: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55号)


关于批准对政和白茶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政和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政和白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政和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政和白茶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请示》(政人综[2006]4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政和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1. 海拔高度200m至800m;土壤为红壤和黄壤;土壤有机质≥2.5%;土壤pH值4.5至6.5。

  (二)栽培管理。

  1. 育苗:选取母树上红棕色、半木质化、健壮枝条作为插穗,扦插育苗时间在9至12月。

  2. 定植:

  (1)单行条栽或双行条栽;

  (2)定植密度≤6万株/ha。

  3. 施肥:

  (1)每隔二年,结合秋、冬季土壤深翻施有机肥≥37500kg/ha或施饼肥≥1500kg/ha。

  (2)幼龄茶园施纯氮75 kg/ha至150kg/ha,N.P.K比例按1∶1∶1施用。投产茶园施纯氮300kg/ha至450kg/ha,N.P.K比例按3∶1∶1施用。

  4. 茶树修剪:幼龄茶树进行3至4次定型修剪;投产茶园适时轻修剪;衰老茶园进行重修剪或台刈,时间在立春前或春茶后。

  (三)鲜叶采摘。

  每年春、夏、秋各季采摘。春茶在春分至谷雨前后采摘,夏茶在小满至夏至采摘,秋茶在小暑至秋分采摘。白毫银针鲜叶采摘标准为单芽,白牡丹鲜叶采摘标准为一芽一、二叶。按“九不采”原则进行采摘,即雨天不采、露水未干不采、细瘦芽头不采、紫色芽头不采、空心芽不采、损伤芽头不采、病虫伤芽头不采、开裂芽头不采、病虫害引起芽叶弯曲等畸形芽不采。

  (四)加工工艺。

  工艺流程:鲜叶→萎凋→烘焙→毛茶。

  在晴好天气条件下进行加工,掌握“两个时机”和“四个动作”。“两个时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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