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9: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基办[2007]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及项目申报单位:

  经研究,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名单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今年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二)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份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产业部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 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相关文章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审批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37号--关于防止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传播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07年5号--恢复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资格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