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总膳食研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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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总膳食研究工作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7〕32号)


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我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开展2007年总膳食研究工作,现将《2007年总膳食研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将组织培训并具体安排计划实施。
  联系人:吴永宁
  联系电话:83132933
  地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100021)。
  附件:2007年总膳食研究工作方案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07年总膳食研究工作方案

  一、总膳食研究基本情况
  总膳食研究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监测和评价国家或地区人群膳食化学污染物和营养素摄入量的研究方法。我国曾成功开展过三次总膳食研究,研究结果已经成为危险性评估和法规、标准制定的科学依据,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总膳食研究的典范。总膳食研究也是卫生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总膳食研究,可以监测膳食中化学污染物和营养素含量、人群膳食摄入量,了解其变化趋势和规律,通过对母乳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测,研究膳食暴露与机体负荷关系以及婴儿膳食安全性,为开展危险性评估提供科学数据,为制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区域划分
  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四个工作区域。其中,黑龙江、辽宁、河北为北方一区,河南、陕西、宁夏为北方二区,上海、福建、江西为南方一区,湖北、四川、广西为南方二区。各工作区按要求开展调查、采样、加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应将总膳食研究工作列为落实《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重要工作,督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总膳食研究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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