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免税问题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2: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免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91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申请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6〕276号)收悉,批复如下: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于1995年9月成立,主要开展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业务联络。香港税务局已出具证明,证实其总机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是非营利性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的规定,对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从事的业务活动,凡符合国税发〔1996〕165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范围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税。

相关文章


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结果的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免税问题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毕静媛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在广东省开展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