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44号--关于批准对周至猕猴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8: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44号)


关于批准对周至猕猴桃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周至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周至猕猴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周至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周至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周政函[2006]1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陕西省周至县楼观镇、司竹乡、马召镇、哑柏镇、二曲镇、终南镇、尚村镇、九峰乡、集贤镇、辛家寨乡、富仁乡、四屯乡、侯家村乡、青化乡、广济镇、竹峪乡、翠峰乡、骆峪乡等1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秦美、海沃德、哑特等适生品种。

  (二)立地条件。

  适宜土壤应为沙质壤土,土层厚度在60cm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1.0%以上,土壤PH值在6.5至7.5之间。

  (三)种苗繁育。

  采收同种类成熟猕猴桃果实的种子,人工播种,繁殖实生苗作为砧木。从纯正无检疫性病虫害的健壮结果母枝上采集接穗,进行嫁接,繁育种苗。

  (四)栽植密度。

  株行距3m×4m,每公顷栽植825株以下,雌雄株之比为6:1至8:1。

  (五)合理整形修剪。

  1.花整形:T型棚架或大棚架,单主干上架,在主干接近架面部位选留2个主蔓,分别沿中心铁丝向两边沿伸。

  2. 修剪:冬剪与夏剪相结合,冬剪对株距在3m的结果盛期大树,每树选留结果母枝20至24个。夏季修剪的主要方法有:抹芽、绑蔓、摘心,使叶果比达到4:1。

  (六)施肥。

  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

  1. 基肥:时间一般在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为宜,基肥的种类主要以腐熟的农家肥为主,并配合适量的化学肥料,基肥一般占全年施肥量的60%为宜。

  2. 追肥:主要在生长季节施入,以化学肥料为主,追肥一般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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