酞磺胺噻唑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0: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width="100%"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7" style="BORDER-COLLAPSE: collapse"> 药品名称酞磺胺噻唑 药物别名羧苯甲酰磺胺噻唑 PST 英文名称Phthalylsulfathiazole 类别磺胺类 制剂本品为白色片。 0.5g 分子式成分化学名称为:2-[[[4-[(2-噻唑氨基)磺酰基]苯基]氨基]羰基]苯甲酸。分子式:C17H13N3O5S2。分子量:403.43。 药理毒理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口服后吸收量极少,在肠道内缓慢分解出磺胺噻唑而发挥其较强的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具抗菌作用,但目前细菌对该类药物的耐药现象普遍,肠杆菌科等细菌对其耐药菌株增多。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其作用机制为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了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酸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药 动 学服后在肠内很少吸收,其抗菌作用亦由于磺胺噻唑的释出而发生效用。本品口服后仅少量吸收,约95%残留在肠道内缓慢分解出磺胺噻唑而发挥其抑菌作用,仅5%缓慢水解为磺胺甲恶唑而被吸收。血内磺胺浓度一般低于15μg/ml,但也有高达60μg/ml。 适应症肠炎、菌痢、溃疡性结肠炎及肠管手术前预备。 不良反应本品吸收少,故不良反应小。疗效与SST相似,较SG强。偶见皮疹、药物热及其他变态反应。 相互作用1.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2.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3.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4.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5.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6.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相加。   7.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8.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9.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 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0.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12.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1g/次,4次/日;首剂均加倍。   [.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注重事项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1.饭前空腹口服。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由于本品对肝肾具有毒性作用,故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重血象检查、尿液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本品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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