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等关于对治理公路“三乱”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3: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对治理公路“三乱”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纠办发〔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公安厅(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厅(局)、林业厅(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2006年1月,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了公路基本无“三乱”。为了解新形势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新方法,2006年12月,全国治理公路“三乱”部际协调会议组织三个联合检查组,行程8000余公里,对山西、江苏、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6省28条国道省道、部分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以及100个收费、检查站(点)进行了暗访检查,并分别听取了被检查省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汇报。从检查情况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总体形势平稳,但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反弹的压力依然很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山西、江苏、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6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抓巩固、防反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区初步建立了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道路基本畅通,未发现明显的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大多数涉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比较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年初制定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有关部门坚持把治理工作纳入本系统业务工作一同部署、检查、考核,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湖北等省采取各级政府、各涉路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形成责任制网络;山东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硬指标纳入交警部门目标管理,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二)完善制度规定,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江苏、湖北、山东、陕西省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限速标识管理的意见》、《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十不准》、《信访举报查办快速反应机制实施意见》、《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和严格规范;山西省焦碳集团公司推行“区域管理,驻厂服务”,有效克服了过去单纯设卡收费易引发公路“三乱”的弊端。


相关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佳达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等关于对治理公路“三乱”检查情况的通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指导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