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2: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0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公安局:

  近期,不法分子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对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进行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有的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有的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有的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挫伤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保障专利制度正常运行,促进科技创新,保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方案,并认真做好整体部署,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协作机制,推动两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日常监管、联合调查等多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时,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公安机关对移送和当事人直接提供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积极调查。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针对当前不法分子经常跨区域作案的特点,加强地区间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统一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三、强化刑事手段,震慑违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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