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5号--关于批准对响水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6: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5号)


关于批准对响水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响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响水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响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响水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请示》(宁政呈[2006]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东京城镇、江南乡、卧龙乡、兰岗镇等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根据当地积温条件,选择优质、高产、抗病耐寒,分蘖性强的优良品种,第一积温区以富士光、五优系列为主,第二、第三积温区以上育397、空育131为主,或经审定符合质量特色品种、老品种定向改良后的符合质量特色的品种等。

  (二)种子质量。

  种子每三年更换一次,其质量应符合GB 4401.1《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标准要求。

  (三)立地条件。

  气候条件:无霜期125天至135天,年活动有效积温2300℃至2700℃,年降雨量550 mm 至600mm。

  水源条件:灌溉用水采用牡丹江上游的镜泊湖水及其他洁净无污染的水。

  土壤条件:土壤类型多为草甸淤土,土层厚20cm 至40cm,有机质含量1.5%至3%,pH值在6至7之间。

  环境条件:经省级绿色食品管理部门指定的环境监测部门监测,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本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

  (四)栽培管理。

  1. 种子处理经过筛除草籽和杂质后,选晴天晒种2d至3d,再用波美比重1.13的黄泥水或盐水选种,捞出秕谷,用清水冲洗2遍。再用10%浸种灵或25%施保克10ml兑水50kg浸种40kg,在室温15℃至16℃条件下浸种6d至7d,浸种后直接催芽,芽长1mm至2mm时降温到15℃至20℃晾芽待播。

  2. 育苗方式:采用大中棚钵体旱育苗方式培育壮苗,壮苗标准为秧龄35d至40d,叶龄4片至5片,苗高14cm至1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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