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琦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14: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琦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266号)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核准天弘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改任的申请报告》(天弘办字[2006]2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李琦(身份证号码:120106196210115016)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李琦任你公司董事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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