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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 |
类别 | 抗凝血药 |
制剂 | 注射用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每瓶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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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及应用 | 本品为糖蛋白,含526个氨基酸。它可通过其赖氨酸残基与纤维蛋白结合,并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转变为纤溶酶,这一作用较其激活循环中的纤溶酶原显著为强。由于本品选择性地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因而不产生应用链激酶时常见的出血并发症。静注后t-pa迅速自血中消除,用药5分钟后,总药量的50%自血中消除。用药10分钟后体内剩余药量仅占总给药量的20%,用药20分钟后则仅剩余10%。主要在肝脏代谢。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和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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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 | 避光在30℃以下保存,过期不能使用。以配制的药液在冰箱中可存放24小时,在30℃室温下可存放8小时。 |
用法用量 | 静注,将本品50mg溶于灭菌注射用水中,使溶液浓度为1mg/ml,静注。
静滴,将本品100mg溶于注射用生理盐水500ml中,在3小时内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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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事项 | (1)本品较少副作用,可见注射部位出血,但不影响继续用药,如发现出血迹象,应停药。
(2)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出血性疾病,近期内有严重内出血,脑出血或2月内曾进行过颅脑手术者,10日内发生严重创伤或作过大手术者,严重未能控制的高血压病,细菌性心内膜炎和急性胰腺炎。
(3)曾服口服抗凝剂者用本品出血的危险性增加。
(4)本品不能与其他药配伍静滴,也不能与其他药共用一个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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