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安部、卫生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29: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农业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明字[2006]第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渔业、畜牧兽医)厅(委、局),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先后颁布了《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也要看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个别地区问题仍较突出。今年9月中旬以来,上海、河北等地相继发生猪肉中“瘦肉精”致人中毒、鸭蛋中含有“苏丹红”、大菱鲆(俗称多宝鱼)中含有硝基呋喃类违禁药品等事件,引起较大社会反响。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当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到工作措施有力、事件查处坚决、监督管理有效。

  二、严格监控农产品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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