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0: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60号)


海南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们因取得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96,000,000股股份,导致持股数量达到387,633,370万股(占总股本的75.7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相关文章


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货运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日本大阪设立办事处的函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6年记账式(十四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