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刘军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4: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刘军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70号)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军等二位同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金证司[2006]11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刘军(身份证号码:42010619670911083X)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仅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职务)。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刘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在取得证券执业资格之前,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通知其持本批复及有效身份证件于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在取得该证书之前,禁止刘军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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