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山东博瑞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大阪事务所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2: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山东博瑞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大阪事务所的批复
(商合批〔2006〕876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山东博瑞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办事处的请示》(鲁外经贸境外字〔2006〕75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博瑞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日本大阪设立事务所。

  二、事务所业务范围为:日本市场管理、客户联络、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与保持、在日研修生后期管理、经贸信息咨询服务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事务所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大阪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相关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出口梭织女式便服、衬衫免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富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洪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68号--关于发布《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山东博瑞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大阪事务所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CNLC-尼日尔公司的批复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凯撒牌女服装免验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