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大兴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0: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大兴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65号)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大兴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的请示》(京中医政字〔2006〕93号)收悉。根据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组织本市专家并邀请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及《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国中医药医〔2000〕6号),对大兴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评审组认为大兴区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标准,据此,现批准大兴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不断探索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相关文章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崔望岭继续担任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大兴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的通知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