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9: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214号)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东方[2006]8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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