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气体充装站从业性质紧急请示的复函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7: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气体充装站从业性质紧急请示的复函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00号)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明确气体充装站从业性质的紧急请示》(渝商委文[2006]1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不同状态下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年第1号)有不同的危险货物编号,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将液化气体通过汽化装置转化为压缩气体进行销售的充装单位,应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

相关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气体充装站从业性质紧急请示的复函
中央国债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同意平顶山天鹰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划转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