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44: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卫生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卫办科教发[2006]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厅(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的责任。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因素,新资源食品、以食物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等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国家将“食品安全”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优先主题。

  本项目将在“十五”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瞄准国际食品安全科技前沿,强化食品安全科技与生物、信息等高新技术的交叉融合,力争突破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溯源与预警以及安全控制等一批关键技术“瓶颈”;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化技术体系和数据库,提高我国在食品安全国际标准(规则)制定中的地位;加强检测方法和设备研发,获得一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设备和试剂,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示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形成我国特色的食品安全保障模式;不断壮大高素质的科技创新队伍;逐步增强食品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撑能力,实现食品安全保障从“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的转变。

  现将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

  1.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麻名更010-58881434

  2.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周乃元010-62114172

  3.卫生部科教司         李晔010-68792243

  4.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      王甲正010-82262127

  5.农业部科教司        陈彦宾010-64193078

  附件:1.课题申报要求

  2.课题申报指南

  3.课题申请书格式及课题申报书提纲

卫生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课题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申请内容必须在本项目指南范围之内,超出指南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
  1.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课题综合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不得超过三家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可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境外机构所需经费须自理),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申报单位可吸收留学人员或外籍人员,但应确保课题成果及知识产权归中国所有。
  3.积极鼓励科研单位与中资企业或中方控股企业联合申报,并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不少于1:1并纳入统一预算),可共同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企业自主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并有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资产负债率低于2/3,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
  4.单独申报的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并出具课题实施完成的保证承诺书;联合申报的单位要明确课题实施的负责单位,并提供合作的组织管理模式及保证课题实施完成的承诺书。申报单位可对课题整体或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申报。
  5.申报单位须指定课题专门财务帐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支持研究工作。
  6.成果查新证明必须由国家或省级权威部门出具。

  三、申请负责人的条件
  1.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
  2.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3.年龄在57岁以下(含57岁),并提供身份证号。
  4.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
  5.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四、申报受理
  1.课题申报材料送到: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北京8118信箱)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周乃元 010-62114172
  2.申报指南同时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 )、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及农业部网站:( http://www.agri.gov.cn )上发布。
  3.请你们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并将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11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和电子版于2006年10月28日前寄至受理单位(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所有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受理。
  4.我们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附件2: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课题申报指南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速,食品安全不仅事关消费者健康,而且影响国际食品和农产品贸易,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美国、日本、欧盟等通过调整和修订政策法规,将食品安全列入优先领域,纷纷增加科技投入等措施,强化技术研发,保障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因素或潜在威胁;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现行检测技术研究仍比较薄弱,缺乏基本科技数据支撑;溯源与预警体系、安全控制体系很不完善,尚未得到广泛应用。
  在“十五”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将食品安全作为优先主题的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目标主导、整合多方资源,突破重点技术、加强集成应用,遵循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力争突破风险评估、检测、溯源与预警等一批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检测技术、溯源与预警技术、全程控制技术及其标准攻关,同时进行综合科技示范,加强国际合作与战略研究,逐步建立起我国食品中病原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化学污染物(含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风险评估技术体系、模型、基地以及高通量分析技术体系,逐步增强食品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撑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我国在食品安全国际标准(规则)制定中的地位,整体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保障从“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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