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7号--关于批准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42: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47号)


关于批准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划定产地范围的请示》(建政文[2005]13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建宁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择红花莲、白花莲、建选17号及其优系。

  (二)莲田选择。

  选择耕作层厚度≥20cm,光照充足,排灌方便,土质肥沃,pH值5.0至7.0之间的水田种植。

  (三)栽培管理。

  1. 种藕选择:以莲藕进行无性繁殖,要求种藕生长健壮、品种纯正、节间短(12 cm至15cm)、呈扁鼓形。

  2. 种植:在日平均气温不低于12℃时采挖种藕并及时种植,栽培密度建选17号≤2250支/公顷,其他品种≤3600支/公顷。

  3. 轮作:连作时间不得超过3年。

  4. 水肥管理:科学管水,苗期灌浅水,旺长期灌深水。中低肥力田施有机肥≥0.75吨/公顷。可适量配施化肥。

  5. 采收: 6月底至10月中旬采收。当莲蓬出现褐色斑纹,莲子与莲蓬孔格稍分离,莲子果皮带浅褐色时采摘。

  (四)加工。

  适熟莲子采摘后,及时脱粒、去壳、去膜、通心、烘干。要求去膜干净、通心完全、不伤莲肉、保持清洁。莲子烘烤初期火力要旺,温度在80℃至90℃之间;当莲子表面“出汗”时,降温稳烤,温度掌握在40℃至50℃,直至干燥(水份≤11%),包装后要求水份≤12%。严禁使用硫磺等有害化学品熏蒸。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呈圆形或卵圆形,平均长宽比值≤1.2。

  2. 分级:分为特级品、一级品、二级品。具体指标见下表:


┌────────┬─────────┬─────────┬─────────┬─────────┐

│项目      │  粒数/500g   │   通心率   │    净度    │   完好率   │

│等级  指标   │         │   (%)    │   (%)    │   (%)    │

├────────┼─────────┼─────────┼─────────┼─────────┤

│   特级   │   ≤470    │    ≥99    │    ≥99    │    ≥99    │

├────────┼─────────┼─────────┼─────────┼─────────┤

│   一级   │   ≤500    │    ≥97    │    ≥98    │    ≥98    │

├────────┼─────────┼─────────┼─────────┼─────────┤

│   二级   │   ≤530    │    ≥95    │    ≥97    │    ≥97    │

└────────┴─────────┴─────────┴─────────┴─────────┘



相关文章


农业部公告第725号--批准23家兽药GMP企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7号--关于批准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8号--关于受理孙吴大果沙棘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