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团干部专项培训计划和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3: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团干部专项培训计划和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中青明电[2006]3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的通知》(中青发[2006]41号)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团建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团中央决定实施农村团干部专项培训计划和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团干部专项培训计划
  (一)实施范围
  全国农业县(市、旗)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以短期培训和专题学习班为主,主要内容为农村基层团的工作。
  (三)实施办法
  1、已获得“全国团建先进县(市)”荣誉称号的农业县(市、旗)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专项培训工作,由有关团县(市、旗)委具体组织实施,团中央提供经费补贴。
  其他农业县(市、旗)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专项培训工作,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将其纳入本地区团干部培训统一规划,自行实施。
  2、“全国团建先进县(市)”中的农业县(市、旗)团委应对培训时间、内容、方式、师资等做出详细安排,制定培训计划报省级团委组织部门审核。
  各省级团委组织部门对上述县(市、旗)的培训计划审核通过并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团中央。
  团中央在复核各地培训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县(市、旗)5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补贴统一拨付给各省级团委,由各省级团委划拨到上述团县(市、旗)委。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在培训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培训取得实  效。
  2、各省级团委要于年底前,将本地区实施专项培训的情况(包括团中央资助的培训工作和各省级团委自行实施的培训工作)报团中央组织部。团中央组织部将对部分县(市)专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二、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
  (一)实施办法和要求
  1、由各省级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2、要按照力所能及、就近就便的原则,原则上使每一个农村基层团组织都能与一个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城市街道团组织进行结对帮扶。
  3、获得全国、省、地(市)和县四级“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组织,至少要结对帮扶一个乡镇团委或村团支部。

相关文章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换发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通知(2006)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团干部专项培训计划和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34号--关于公布获得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资格机构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