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2: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信办综函〔2006〕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关于“继续推进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间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的要求,根据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信息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国信办〔2005〕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精神,四部门决定,近期对各地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和内容
  检查工作的目标是: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各地深入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深化电子政务应用。
  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各地税务、工商、质检间企业基础信息交换情况;10号文件提出的《全国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实施要求》执行情况;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对加强监管的作用;信息交换平台和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在各地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分四个片区进行,分别由国务院信息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牵头进行。分片方案如下:
  1、第一片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吉林、辽宁
  牵头部门:国务院信息办
  2、第二片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
  牵头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3、第三片区: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

相关文章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严厉打击《夜宴》、《宝贝计划》、《东京审判》等影片盗版音像制品的通知
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深市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的补充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