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2006年全国青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5: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2006年全国青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体排字〔2006〕15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6年全国青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通知运动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2006年全国青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女子组:
  2006年10月20-28日在河南漯河体育中心举行。
  (二)男子组:
  2006年10月9-17日在秦皇岛体育训练基地举行。

  二、参赛单位
  (一)女子组(12队):
  山东、辽宁、八一、江苏、上海、南京军区、天津、浙江、黑龙江、四川、河南、福建。
  (二)男子组(12队):
  山东、辽宁、江苏、上海、北京、八一、河南、四川、浙江、湖北、河北、天津。

  三、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医生1名,运动员18名。各队须填写由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B1”表(可以从www.cva.com.cn网址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 9月25日前 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女排的报到时间为 10月20日 ,男排的报到时间为 10月9日。

  四、 参赛资格:
  (一)年龄规定:男运动员限 1987年1月1日 以后出生;女运动员限 1988年1月1日 以后出生。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原件赴赛区,赛前检查时接受组委会的审核。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原件上的年龄与注册证年龄不符时,须在注册证上注明实际年龄。实际年龄超龄者不得参赛。
  2006年1月1日 以后出现在联赛参赛确认表上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二)参加比赛运动员资格的最后确认,需在比赛开始的24小时前在第一次报名的18名运动员中最后确认12名运动员为参赛运动员,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各队须填写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B2”表(参赛确认名单)在赛前的资格审查时给予确认。

相关文章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2号--发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有关事宜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2006年全国青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天津南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驻日本办事处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宁波文魁笔业有限公司驻美国办事处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