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4: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中国证券业协会2006年9月5日以中证协发[2006]289号发布)


  第一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投资者,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第二条 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 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信用账户、融资与融券交易、担保物、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或定义。

  第四条 合同应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载明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二)甲乙双方均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的资产未设定其他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四)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同意乙方以合法方式对甲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同意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单位报送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数据、信用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甲方自行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
  (六)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合同应载明开立信用账户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文章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通报2006年长江流域春季禁渔期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孙建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2006年第68号--发行2006年第六十六期央行票据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